朝阳县中心医院采购公告(项目编号:20260018)
朝阳县中心医院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00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6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资料。
二、采购需求:
朝阳市朝阳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信息化服务采购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1.本项目送审对应总金额为2661.97万元,计费基准严格执行《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类目对应的1.8‰基准费率标准。投标人无需填报项目总价,仅需针对该基准计费标准填报统一的服务下浮率,最终实际结算服务费=基准计费额×(1-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无其他额外取费项。
2.基础资料合规核验
对送审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工作量、费用构成进行全面核查,对设备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说明、报价明细、配套施工及服务方案等全部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逐一核验,发现资料缺失、参数矛盾、清单漏项问题时,一次性向采购单位出具完整补件清单,避免后续反复补件延误工期。
3.清单与组价合规编制
结合项目设备属性、本地或省内其他地区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完成全项目分部分项清单列项、综合单价组价工作,通过多渠道市场调研、对标省内外同类项目历史采购价、参考官方发布的设备价格指数等方式,核实设备单价合理性,审查信息化配套服务计价合规性,重点排查虚高报价、重复计价、清单错漏项等问题。
4.关联费用精准计取
对设备配套的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质保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关联费用的计取标准、计算逻辑进行合规性审核,核减不符合政策标准的费用。
5.正式成果规范
本报告必须达到财政备案标准、可直接作为招标控制价、资金申报、项目审计依据。要求(1)正式《预算评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执业印章);(2)完整审核明细台账(Excel可编辑版);(3) 专家评审意见、询价依据、对标资料附件;(4)项目问题整改建议、招标风险提示、合规性说明。
若报告深度不足、依据不足、笼统打包、无逐项核减理由的,一律不予验收、不予付款,无条件返工重审。
6.收齐完整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交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有涉密资料、评审过程数据全程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的能力;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活动;(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要求:
谈判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8时起至2026年7月25日16时止(节假日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办公楼5楼采购办办公室
3、网络报名:邮箱 3977273630@qq.com
4、报名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鲜
章)并装订(网络报名需提供PDF扫描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
五、谈判须知
1、所有项目与参加供应商仅进行一轮谈判,若出现报价完全相同的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谈判最终确定为供应商。
2、我院组织现场评审,供应商提交的密封资料(响应文件),由评审专家从商务、技术和价格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为拟成交供应商,结果在朝阳县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3、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朝阳县中心医院所有。
七、谈判时间、地点:
2026年7月28日下午14点30分,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朝阳县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请供应商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邮 箱:3977273630@qq.com
电 话:0421-7190093
朝阳县中心医院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