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中心医院无磁紫外线消毒车采购项目
朝阳县中心医院无磁紫外线消毒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0022)
朝阳县中心医院无磁紫外线消毒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朝阳县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22
项目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无磁紫外线消毒车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朝阳县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根据下列内容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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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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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无磁紫外线消毒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1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并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9时起至2021年8月26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朝阳县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0元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1年8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县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装订成册: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无需提供);4、开户许可证;5、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医疗器械厂家授权书。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时间:202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会议地点:辽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朝阳县中
心医院行政办公楼楼三楼招标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421-3806567
联系我们
西梁院区24小时值班电话:18504219024
新县城院区24小时值班电话:18504219025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西梁院区)辽宁省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新县城院区)
朝阳县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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