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栅栏及地面拆除 与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栅栏及地面拆除
与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0019)
根据医院实际使用需求,对西梁院区部分院墙进行新建栅栏及地面拆除和恢复工程,特面向社会诚邀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或机构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来院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栅栏及地面拆除与恢复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20210019
3、招标单位:朝阳县中心医院
4、项目地点:朝阳县中心医院西梁院区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10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栅栏及地面拆除与恢复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合格企业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1、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
工程企业。
2.2、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装修。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起至2021年7月28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朝阳县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0元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1年7月26日时起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县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装订成册: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托人身份证;4、开户许可证。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朝阳县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楼楼三楼招标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7月26日时起至2021年7月28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421-3806567
联系我们
西梁院区24小时值班电话:18504219024
新县城院区24小时值班电话:18504219025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西梁院区)辽宁省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新县城院区)
朝阳县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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